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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電子工程與光電技術學院 2017-03-22 相關院校:南京理工大學
根據《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本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學院各專業(yè)復試線
1、復試線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復試名單見電子工程與光電技術學院網站。
二、資格審查
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將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忌鷱驮嚂r須攜帶以下材料:
a.身份證原件
b.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復印件各一套,身份證和畢業(yè)證書(或學生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復印件右上角須寫明考生編號后四位)
c.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加蓋學;驒n案所在單位紅章)
d.《南京理工大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自然情況審查表》
e.復試費80元,體檢費20元,共100元
f.其他能證明專業(yè)能力的材料及復印件
三、復試形式、內容和要求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其中同一專業(yè)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以兩類招生計劃總數為基數)。
復試主要內容: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誠信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同時納入考核考生學習經歷及取得成果。
本學院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外語交流能力和實踐能力考核,總分300分,其中: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2、面試:滿分為100分;
3、外語交流能力考核:滿分為20分;
4、實踐能力考核:滿分為80分;
筆試和面試成績計算及使用:
復試總分=筆試分+面試分+外語交流能力分+實踐能力考核分。
標準分計算公式如下:
標準分=標準平均分+(原始分-原始平均分)/原始分方差*標準分方差
5、學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復試階段各環(huán)節(jié)安排
資格審查:3月19日下午14:00開始,地點在電光學院一樓大廳
筆試:3月19日18:00-20:00,具體地點見電光學院二樓公告欄
面試:3月20日 8:30開始,具體地點見電光學院二樓公告欄
考前等候室:電光學院閱覽室
參加面試時,考生須提供反映其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學院設立考前等候區(qū),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qū)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到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現場。
實踐能力考核:3月20日 8:30開始,具體地點見電光學院二樓公告欄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
1.成績計算:
初試規(guī)格化成績= (統考總分/500)×100
復試規(guī)格化成績=(復試總分/300)×100
綜合成績=初試規(guī)格化成績×0.6+復試規(guī)格化成績×0.4
2.擬錄取原則:
1)根據招生指標,以各復試專業(yè)(組)考生綜合成績排名為依據,由高到低順序擬錄取;
2)同一專業(yè)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根據考生一志愿報考的類別和總成績,按照兩類招生計劃分別順序錄取。
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簩嵺`能力考核原始成績低于30分者;面試原始成績低于30分者;筆試原始成績低于3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
3.分組:
一起排隊計算的專業(yè)(組)
序號
|
同一復試線專業(yè)組(專業(y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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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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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學工程(080300);光學測試科學及儀器(0803Z1);光電科學與工程(0803Z2);激光科學與工程(0803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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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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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電子學(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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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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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0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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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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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yī)學工程(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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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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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路與系統(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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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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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場與微波技術(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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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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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與信息系統(081001);信號與信息處理(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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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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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學工程(0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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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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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儀表工程(08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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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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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yī)學工程(0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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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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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與通信工程(0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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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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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電路工程(0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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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調劑
1.全日制招生調劑
校內調劑。接收畢業(yè)于全國重點大學的畢業(yè)生,優(yōu)先接收參加過校級以上科研訓練或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開放性實驗或各類競賽等。以下專業(yè)接收少量校內調劑考生:
生物醫(yī)學工程(083100)、儀器儀表工程(085203)、物理電子學(080901)、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080903)。
學院內調劑由考生本人填寫《調劑申請表》,經學院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直接進行調劑;跨學院調劑由考生本人填寫《調劑申請表》,3月18日前交調入學院,經審核后,學院通知同意調劑的考生參加復試。
校外調劑。通過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接收范圍見我!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優(yōu)秀考生調劑的公告》。
復試具體安排見學院網站。原則上接收為專業(yè)碩士。
2. 非全日制招生調劑: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復試具體安排另行公布。優(yōu)先考慮接收畢業(yè)于全國重點大學的畢業(yè)生,優(yōu)先接收一志愿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
3.各專業(yè)調劑指標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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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人數
|
備注
|
080901
|
物理電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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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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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成績達我院相應專業(yè)復試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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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00
|
生物醫(yī)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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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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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2
|
光學工程(非)
|
35
|
|
085203
|
儀器儀表工程
|
13
|
|
085203
|
儀器儀表工程(非)
|
5
|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非)
|
65
|
|
085209
|
集成電路工程
|
6-8
|
|
085230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5
|
七、本細則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有明確規(guī)定外,由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工作安排
|
聯系人
|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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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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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復試工作
|
陳文建
|
025-84315431
|
eeoet008@njust.edu.cn
|
接待考生申訴
|
朱建飛
|
025-84315871
|
電子工程與光電技術學院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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