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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專業(yè)目錄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1-10-06 相關院校:中央音樂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考試科目及要求已公布,詳情如下:
中央音樂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考試科目及要求
音樂學類
1.主科
(1)論文寫作:寫作命題論文形式,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題目。
(2)口試:內容含所考專業(yè)方面的內容。
2.音樂學基礎理論
(1)音樂作品聽辨
(2)筆試:內容包含①西方音樂史;②中國音樂史;③中國傳統(tǒng)音樂;④音樂美學;⑤世界民族音樂(④⑤項內容二選一)。
3.和聲、作品分析
4.鋼琴(具體要求見★)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所報考專業(yè)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大學畢業(yè)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yè)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學位論文。
音樂文獻翻譯(英語)
1.主科
(1)筆試
(2)口試(包括口語、鋼琴或其他樂器)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考生須為英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非英語本科畢業(yè)應達到英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水平。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翻譯的譯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專業(yè)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作曲技術理論英語文獻翻譯
1.主科
(1)筆試
(2)口試(包括英語口語、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考生須為英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或達到大學英語六級水平的非英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翻譯的譯文兩篇(附原文,其中一篇內容應與作曲技術理論有關)。
音樂教育學
1.主科
(1)筆試(音樂教育學基礎)
(2)口試(現(xiàn)場指定教材教學和現(xiàn)場問答)
2.音樂作品綜合分析
3.中、西音樂教育史
報名時須交一年以上教學經(jīng)歷的證明(教學實習單位出具的鑒定意見);一個課時的教學錄像;(本院音教系學生免)本人撰寫的有關音樂教育研究的論文(學士論文或相當于學士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論文。
音樂教育
1.主科
(1)筆試(音樂教育理論、教學設計等)
(2)面試:指定素材的現(xiàn)場教學(約20分鐘,素材在筆試時發(fā)放);樂器演奏等技能考查(樂器自選)
2.音樂作品綜合分析
3.中、西音樂史(含聽辨)
報名要求:具有相關專業(yè)本科學歷,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職音樂教學實踐。報名時需提交相關教學實踐證明,包括相關單位證明和1課時教學錄像。
律學
1.主科
(1)筆試
(2)口試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具體要求見★)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所報考專業(yè)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大學畢業(yè)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yè)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學位論文。
作曲類
1.主科
(1)筆試
(2)口試(介紹個人創(chuàng)作或學術研究成果;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
2.音樂基礎理論
(1) 作曲研究方向:考復調、配器、和聲、作品分析;
(2) 配器研究方向: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作曲;
(3) 復調研究方向:考配器、和聲、作品分析、作曲;
(4) 作品分析方向:考復調、配器、和聲、作曲;
(5) 和聲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復調;
(6) 視唱練耳方向:考和聲(四部和聲寫作及分析)、作品分析;
(7) 電子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電子音樂作品綜合分析、配器(與作曲研究方向同卷);
(8) 電子音樂技術理論研究方向:考電子音樂作品綜合分析、和聲(與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具體要求見★)
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交(本院作曲系學生免)本人創(chuàng)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當于單樂章交響詩或序曲規(guī)模的管弦樂作品,作品最好附錄音,樂隊作品也可以是鋼琴縮譜錄音)。
報考和聲、復調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所報考專業(yè)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大學畢業(yè)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yè)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學位論文。報考復調方向的考生還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復調作品。
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件(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和真實樂器或人聲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作品各一件以上),管弦樂作品一件。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研究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技術理論的論文二至三篇及電子音樂作品一件。
指揮
1.主科〔指揮;專業(yè)能力綜合考試——音樂基礎、視唱練耳(四個升降號包括轉調)、鋼琴、視奏、總譜讀法、作曲技術理論綜合測試〕。
2.和聲、作品分析(與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具體要求見★)
5.合唱改編(僅合唱指揮)
報名時須交報考曲目及其鋼琴改編譜(如本院已有現(xiàn)成樂譜可免交)?贾笓]時指揮兩架鋼琴代替樂隊或合唱隊,并加試總譜閱讀能力。
雙鋼琴演奏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主科內容包括:(1)鋼琴演奏a.練習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聲部)一首;(2)視奏(交響樂雙鋼琴)。
鋼琴
1.主科
2.中、西音樂史
3.和聲、作品分析
報名時須交(本院鋼琴系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磁帶或光盤,其中內容包括:①練習曲二首;②復調樂曲一首;③古典奏鳴曲一個樂章。
主科考試內容:①技術性練習曲二首,其中一首選自Chopin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選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復調樂曲一首;③古典時期完整奏鳴曲或變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樂曲二首,或大型樂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國樂曲一首。
注:①曲目總時間不得少于60分鐘;
②報名時須提交完整詳細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時間;
③所有樂曲應為獨奏作品,背譜演奏,考試時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電子管風琴
1.主科
(1)電子管風琴演奏
(2)現(xiàn)場即興演奏能力測試:根據(jù)給出的動機或音列進行現(xiàn)場即興演奏樂曲一首(演奏時間為四分鐘以內)。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人演奏錄音光盤。內容(同考試曲目)包括:
① 演奏為電子管風琴而作的大型作品或改編的交響樂作品一首(古典巴洛克、浪漫、近現(xiàn)代均可);
② 巴赫六首管風琴三重奏名曲(BWV525-530)其中任選一首,演奏其全部三個樂章;
③ 本人創(chuàng)作樂曲一首(時間為5分鐘以上,需交樂譜)。
注意事項:①即興演奏采用動機或音列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有20分鐘的試奏和準備時間。②除鉛筆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手風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學習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冊任選)的3首“前奏曲與賦格”,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學習的斯卡拉蒂3首奏鳴曲(任選),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術性樂曲如托卡塔或音樂會練習曲(原創(chuàng)或改編);
(4)多樂章手風琴原創(chuàng)作品一首;
(5)單樂章近現(xiàn)代作品一首;
(6)中國樂曲一首。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手風琴專業(yè)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或錄像光盤,其中內容包括:①復調樂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樂章手風琴原創(chuàng)作品一首(考生應使用鍵盤或紐扣式自由低音手風琴)。
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交完整詳細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時間;
(2)考生應使用鍵盤或紐扣式自由低音手風琴參加應試;
(3)所有樂曲應背譜演奏,考試時由主考教師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弦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管弦系學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有鋼琴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1) 小提琴:
① 巴赫無伴奏奏鳴曲中的兩個樂章(賦格必奏)或d小調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 奏鳴曲一首;
③ 協(xié)奏曲一首(三個樂章);
④ 自選一首音樂會小品。
注:奏鳴曲與協(xié)奏曲風格須有所區(qū)別或在時代(以20世紀為分界線)上有所區(qū)別。
(2) 中提琴:
① 巴赫無伴奏組曲四、五、六中任選一首全曲;
② 任選下列一首奏鳴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鳴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鳴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調奏鳴曲
③ 任選下列一首協(xié)奏曲(全曲加華彩段):
欣德米特天鵝協(xié)奏曲
沃爾頓協(xié)奏曲
巴托克協(xié)奏曲
④自選一首音樂會小品;
⑤10月8日到系辦抽取指定樂章。
(3) 大提琴:
① 巴赫無伴奏大提琴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 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選);
③ 奏鳴曲一首(從以下7首中自選):
貝多芬五首奏鳴曲或勃拉姆斯兩首奏鳴曲中任選一首,演奏全部
④ 協(xié)奏曲一首(自選)。
(4) 低音提琴:
① 無伴奏組曲中的一首舞曲(從以下兩組組曲中自選):
J.S.Bach六首無伴奏組曲
H.Fryba無伴奏組曲
② 完整奏鳴曲一首;
③ 完整協(xié)奏曲一首。
古典吉他
1.主科(古典吉他演奏)
(1)音階及琶音;
(2)巴赫琉特琴組曲或小提琴組曲任選一組;
(3)包括輪指技巧的樂曲一首;
(4)維拉-羅勃斯12首高級練習曲中任選兩首;
(5)自選樂曲一首10-15分鐘;
(6)19世紀或20世紀協(xié)奏曲一首。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交完整詳細的演奏曲目、演奏時間及本人演奏錄像光盤,其中須包括全部考試內容(本院古典吉他專業(yè)學生免);
(2)考生應自備尼龍弦古典吉他和腳凳(或琴托);
(3)所有樂曲應背譜演奏,考試時由主考教師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管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管弦系學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三首考試曲目中必須完整演奏其中一首,其他二首演奏其中某個樂章或主要樂段。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帶有鋼琴合作演奏(鋼琴伴奏自帶)。主科考試內容:
① 古典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一首;
② 浪漫時期樂曲一首;
③ 現(xiàn)代時期樂曲一首。
打擊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管弦系學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有鋼琴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考試曲目分為四項,每位考生須選擇其中的任意三項:
(1)小鼓
德萊克留斯小鼓練習曲,全書共十二條練習曲,考生自選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
任選下列兩種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獨奏曲》,任選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組曲,任選兩段,必須包括慢樂章一段,快樂章一段。
(3)鍵盤打擊樂
任選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 陳剛原作,劉剛改編:《陽光照耀在塔什庫爾干》;
② 田中立光:《兩個樂章》;
③ 托馬斯:《梅林》第二樂章;
④ 安貝圭子:《兒歌變奏曲》;
⑤ 《為杰爾伯特的布魯斯》;
第一至四首為馬林巴琴樂曲,第五首為顫音琴樂曲。
(4)組合打擊樂
基納克斯《反彈》B段。
民族器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考試內容:
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樂曲一首,傳統(tǒng)樂曲三首,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兩首。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報名時考生應交一份書面材料,詳細寫明專業(yè)學習過程(注明學校、教師及學習時間)。
聲樂
1.主科(含新譜視唱)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凡本院畢業(yè)生可申請免試,不計成績)
報名時須交(本院聲歌系應屆學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帶、MD、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內容:
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國作品(原創(chuàng)作品、民歌改編均可);五首外國作品(須包括三種及以上不同語言,語言須在以下七種語言中選擇意、德、法、西班牙、英、俄、捷克。所有作品必須唱原文,)。外國作品中必須含兩首詠嘆調(其中一首須為17、18世紀作品),兩首藝術歌曲。其它一首任選(不得演唱外國民歌和流行歌曲)。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鋼琴伴奏自理。
注:此專業(yè)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聲樂伴奏藝術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鋼琴系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光盤,內容同考試曲目。考試內容:
① 與肖邦練習曲等同程度的快速練習曲一首。
② 奏鳴曲的第一樂章(快板樂章)一首;
③ 抒情性樂曲一首;
④ 主科考試前三天到聲歌系辦公室領取規(guī)定伴奏曲目,并可以與獨唱者合作一次之后進入考場。
⑤ 自選聲樂伴奏曲目兩首:歌劇或宗教詠嘆調、浪漫主義時期藝術曲目各一首。
器樂伴奏藝術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鋼琴系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光盤,內容同考試曲目?荚噧热荩
① 與肖邦練習曲等同程度的練習曲一首;
② 巴赫復調樂曲一首;
③ 弦樂及管樂奏鳴曲各一首;
④ 現(xiàn)場視奏器樂伴奏一首;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提琴制作
1.主科(制作、樂器演奏、面試)
2.綜合1(弦樂史、材料學、音響學)
3.綜合2(機械制圖、提琴制圖)
音樂治療學
1. 主科
(1)筆試(音樂治療學基礎)
(2)口試(包括樂器演奏或演唱)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所撰寫的臨床個案報告兩篇。規(guī)格要求按照APIE格式書寫。
藝術嗓音醫(yī)學
1.主科
(1)筆試(藝術嗓音醫(yī)學基礎和臨床)
(2)口試(含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各一首)
2.歐洲聲樂發(fā)展史
3.專業(yè)英語文獻翻譯
報名時必須提交本人撰寫的藝術嗓音醫(yī)學或聲樂教學論文一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fā)表的論文。
注:報考此專業(yè)醫(yī)學院校畢業(yè)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臨床經(jīng)驗并喜歡歌唱;報考此專業(yè)藝術院校畢業(yè)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歌唱表演經(jīng)驗或聲樂教學經(jīng)驗并喜歡嗓音研究。
音樂錄音藝術
1.主科
(1)筆試:音樂音響基礎
a.簡答題:樂器聲學與律學、室內聲學、數(shù)字音頻基礎、MIDI通訊、軟硬件錄音設備基礎、立體聲拾音技術。
b.綜合設計:錄音技術與藝術
(2)上機操作:多軌音頻縮混
將所給的管弦樂、室內樂或流行音樂的MIDI文件或音頻分軌文件在自選的音頻工作站和MIDI音源平臺上進行縮混、合成輸出為立體聲波形文件,并將工程文件和立體聲波形文件一并刻錄成數(shù)據(jù)CD。
(3)口試
介紹個人音樂錄音學術研究成果或設想以及未來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內容;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
報名時須提交音樂錄音作品二至三件(交響音樂類、民族管弦樂類、通俗音樂或電影音樂類作品等,立體聲作品或環(huán)繞聲作品均可,作品類型不可重復);有關音樂錄音方面的論文一篇(5000字以上)。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fā)表的論文。
樂隊學院
交響樂與室內樂方向
一、主科
考試內容1.任選一首古典后期或浪漫時期作品,(第一樂章加華彩,如有華彩);
2.任選一首巴赫或莫扎特或同時期作品(第一樂章加華彩,如有華彩);
3.以下提供的樂隊片段目錄中全部為必考曲目。其中,報考長號專業(yè)考生需演奏低音長號全部樂隊片段,入學后兼學低音長號專業(yè)。
弦樂
小提琴
1.理查•施特勞斯:《唐璜》(全部)
2.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第三樂章)
3.海頓:《第一百零一交響曲》(第一樂章至反復記號)
中提琴
1.勃拉姆斯:《海頓主題變奏曲》(全部)
2.施特勞斯:《唐璜》(全部)
3.柴可夫斯基:《第六交響曲》(第一樂章)
大提琴
1.理查•施特勞斯:《唐璜》(全部)
2.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第四樂章)
3.貝多芬:《第五交響曲》(第二樂章、第三樂章)
4
低音提琴
1.貝多芬:《第五交響樂》(第三樂章)
2.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第四樂章)
3.莫扎特:《第三十五交響曲》(第四樂章)
木管
長笛
1.貝多芬:《雷奧諾埃爾》序曲No.3
2.門德爾松:《仲夏夜之夢》(諧謔曲)
3.拉威爾:《達芙妮與克羅!罚ǖ诙M曲獨奏部分)
雙簧管
1.勃拉姆斯:《小提琴協(xié)奏曲》(第二樂章:1-32小節(jié))
2.羅西尼:《軟梯》序曲('LaScaludiSeta')(引子)
3.拉威爾:《在庫普蘭的墓前》(全部)
單簧管
1.貝多芬:《第六交響樂》(第二樂章:7-18、68-77、113-117小節(jié))
2.門德爾松:《仲夏夜之夢》(諧謔曲:198-222、518-542小節(jié))
3.里姆斯基•科薩科夫:《天方夜譚》(第二樂章:華彩部分;第三樂章、第四樂章)
巴松
1.莫扎特:《費加羅的婚禮》(序曲全部)
2.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引子)
3.柴可夫斯基:《第四交響曲》(第二樂章)
銅管
圓號
1.柴可夫斯基:《第五交響曲》(第二樂章:開始獨奏部分)
2.肖斯塔科維奇:《第五交響曲》(第一樂章:全部)
3.理查•施特勞斯:《蒂爾的惡作劇》(引子)
小號
1.馬勒:《第五交響曲》(第一樂章)
2.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魯什卡》(1947年版,第三部分摩爾人/theBlackamoor135-140前2小節(jié))
3.穆索爾斯基:《圖畫展覽會》(漫步)
長號
1.拉威爾:《鮑萊羅》(獨奏部分)
2.馬勒:《第三交響曲》(第一樂章)
3.羅西尼:《雀賊》序曲(全部)
低音長號
1.瓦格納:《女武神》(第二幕飛翔38小節(jié)-78小節(jié))
2.羅西尼:《雀賊》序曲(全部)
3.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第四樂章全部)
打擊樂
定音鼓
貝多芬:《第九交響樂》(整部交響樂內容)
小軍鼓
里姆斯基•科薩可夫:《天方夜譚》(第三、四樂章:全部)
木琴
格什溫:《波吉與貝絲》(引子)
鋼片琴
杜卡斯:《小巫師》(諧謔曲)
對釵
柴科夫斯基:《羅密歐與朱麗葉》序曲(143-154、467-471小節(jié))
豎琴
1.巴托克:《樂隊協(xié)奏曲》(第四樂章)
2.拉威爾:《小提琴獨奏曲》“茨崗”(華彩樂章)
3.柴可夫斯基:《胡桃夾子》“花之舞”引子(全部)
二、和聲、作品分析
三、中、西音樂史
★報考作曲類、音樂學類、指揮、聲樂等
各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一、報考作曲系各方向、電子音樂類、律學、指揮、專業(yè)音樂教育、西方音樂史、音樂美學、音樂心理學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1.巴赫四聲部前奏曲與賦格(《平均律鋼琴曲》)一首。只彈賦格,可看譜。指揮方向須背譜。
2.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貝多芬《暴風雨》奏鳴曲及以上程度)。須背譜。
3.肖邦練習曲(僅指揮方向)。
二、報考中國音樂史、中國傳統(tǒng)音樂、中國少數(shù)民族音樂、木卡姆研究、中國音樂美學史、世界民族音樂、音樂錄音藝術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1.相當于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一首,可看譜。
2.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相當于貝多芬第一、第五奏鳴曲(快板樂章)及以上程度,須背譜。
三、聲樂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1.大、中型樂曲一首。須背譜。
2.小型樂曲一首(可用聲樂伴奏一首代替)。須背譜。
注: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畢業(yè)生報考原所學方向,或報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學方向所要求的鋼琴程度不低于新報方向者,可免試,不計成績。
加試
一、加試對象:
1.非音樂專業(yè)畢業(yè)的考生;
2.同等學力考生(含?茖W歷者、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結業(yè)生);
3.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考生;
4.報考視唱練耳方向考生;
5.報考音樂文獻翻譯方向考生;
二、加試內容:
(一)音樂教育學方向:視唱練耳、合唱指揮、律動、中西音樂史、
鋼琴即興演奏(為歌曲和動作即興演奏)
說明:非本院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的學生必須參加五項加試;本院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的學生如“視唱練耳”、“合唱指揮”、“音樂與動作”、“鋼琴即興演奏”四門課程修畢成績低于80分,“中西音樂史”修畢考試未及格者均需參加加試。
(二)音樂文獻翻譯方向:
1.音樂專業(yè)的考生加試:英文寫作[用英文寫一篇命題作文]。
2.外語專業(yè)考生加試:視唱[現(xiàn)場視唱樂曲(五線譜)]。
(三)藝術嗓音醫(yī)學方向:視唱(五線譜和簡譜)。
(四)其他方向:視唱練耳(加試要求詳見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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