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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4-06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理學院考研復試安排,詳情如下:
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
一、復試資格
凡是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制定的《2012年全國碩士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具有復試資格。具體情況可查閱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的通知。
二、復試工作原則
1、復試時間:2012年4月9日---4月12日;
2、調劑考生由學院從調劑系統(tǒng)上擇優(yōu)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對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yè),需在復試中加試數學;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晃磮罂忌贁得褡甯邔哟喂歉扇瞬庞媱澋目忌坏谜{劑為該計劃錄;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3、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不體檢,參加面試;
4、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和學術型碩士生復試一并進行;
5、復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6、所有專業(yè)均按照初試及復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錄取到額滿為止;
7、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
8、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交納復試費100元。
三、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2011年4月9日---4月12日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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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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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筆試考試時間、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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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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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錄取名單公布
時間、地點。
2、領取《體檢表》、《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調劑函》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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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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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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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8:00
無機樓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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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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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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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6:00
無機樓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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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早8:00
空腹,校醫(yī)院,
攜帶本人一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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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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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8:00
無機樓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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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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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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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6:00
無機樓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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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早8:00
空腹,校醫(yī)院,
攜帶本人一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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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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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8:00
無機樓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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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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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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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6:00
無機樓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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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早8:00
空腹,校醫(yī)院,
攜帶本人一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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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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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8:00
無機樓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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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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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報到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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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6:00
無機樓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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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早8:00
空腹,校醫(yī)院,
攜帶本人一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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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復試資格審查:復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復試通知書(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網站(http://gs.buct.edu.cn下載),調劑生須攜帶調劑申請表;
2)初試準考證;
3)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非應屆本科生須攜帶以下材料:A.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均為原件);B.本科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需持本人學生證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yè)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8)填寫《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科目統(tǒng)計表》,復試報到時本人簽字并交回院辦;
3.筆試
(1)復試筆試科目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2)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參加考試。考生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
4.面試
主要內容包括: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b).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c).外語聽說能力;
(d).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b).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d).人文素養(yǎng);
(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閷I(yè)課筆試成績、英語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總分為500分,其中筆試200分(專業(yè)課100分,英語100分),面試300分;
4、擬錄取名單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排名后確定;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
六.錄取
1、擬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2.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先由培養(yǎng)單位進行品行鑒定,畢業(yè)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學校組織有關人員對檔案進行政審,給出政審結論。
委托培養(yǎng)的考生下載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書,由委培單位簽字蓋章后在規(guī)定時間交研招辦,簽訂委培合同。
2012年4月5日
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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