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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wǎng) 2018-03-15 相關院校:東北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方案與工作安排
根據(jù)《東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意見》研院字【2018】9號文件精神,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定于3月16日至17日開展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復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復試工作的總體精神與安排如下。
一、學院各學科(領域,含分校)招生計劃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招生
計劃
|
推免
計劃
|
統(tǒng)考招生
計劃
|
學位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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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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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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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與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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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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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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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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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
材料學院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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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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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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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6
|
78
|
學術型
|
材料學院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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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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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5
|
94
|
學術型
|
材料學院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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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4
|
材料工程
|
184
|
0
|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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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應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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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學院計劃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5
|
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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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應用型
|
秦分校計劃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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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應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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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學院計劃
|
二、復試名單確定規(guī)則
1.復試名單的確定原則: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學科(領域)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shù)線的基礎上(符合此條件的統(tǒng)考考生,以下稱之為校內合格考生),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參加復試的人數(shù)最高為各學科(包括非全日制和秦皇島分校計劃)擬招統(tǒng)考生數(shù)量的130%。
2.復試人數(shù)的計算遵循見小數(shù)點進位取整的原則,排名末位分數(shù)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資格。
復試名單附后。
三、資格審查及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復試或錄取。資格審查于3月16日13:30---15:30在東北大學南湖校區(qū)知行樓424進行。
資格審查時須按研究生院統(tǒng)一要求提供①準考證及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留存學生證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入學時補驗); 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寫實材料原件。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寫實材料須由本人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政工部門提供,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yè)考生,寫實材料須由人事檔案托管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社區(qū)政工部門提供,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應屆畢業(yè)的考生,寫實材料須由所在學校政工部門(學校學生工作部或院系黨委)提供,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詳細可參考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qgtk/37056.jhtml)
以上材料按初試準考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畢業(yè)證復印件(應屆生為學生證復印件)、學位證復印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寫實材料原件的順序裝訂。
2.復試時間為3月16日---17日。復試筆試時間為3月16日上午9:00-11:30,地點在東北大學(南湖校區(qū))冶金館中心考場四,復試面試時間為3月17日上午8:30開始,具體地點見復試通知。
要求各位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復試通知書,按上述安排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
四、復試的內容及形式
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各專業(yè)復試筆試考試科目和復習參考書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網(wǎng)上公布的為準,筆試考試時間為2.5小時,滿分120分。
復試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三部分。
五、復試成績計算辦法及擬錄取規(guī)則
依據(jù)考生報考志愿(報考學院、學習方式),按照復試后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忌偝煽=初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復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考生所在復試小組所得的成績*(同一專業(yè)的各復試小組的平均成績/考生所在復試小組內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績)。統(tǒng)考考生的錄取按合格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
復試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誠信考核不合格的;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組內有半數(shù)及以上面試教師給出低于60分成績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六、其它事宜
1.復試通知書下載打印時間和復試材料相關準備詳見《東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準備事項》(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qgtk/37056.jhtml)。
2.一志愿報考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考生在復試結束后,復試(筆試、面試、思想政治等)合格,未進入學院擬錄取名單的,依照秦皇島分校相應專業(yè)剩余統(tǒng)考計劃,根據(jù)考生復試后總成績從高到低確認擬錄取,不同意調劑錄取到秦皇島分校培養(yǎng)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出書面說明。
3.考生參加復試須全程攜帶初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和復試通知書以備核驗,不攜帶證件或核驗與報考及復試通知書信息不符的不能參加復試。
4.復試咨詢電話024-83691987,聯(lián)系人王老師、李老師。
七、違規(guī)違紀投訴受理地點:知行樓423A,電話:024-83691989。受理時段為復試期間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它時間為工作日的上班時間,聯(lián)系人張老師。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8年3月8日
附:復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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