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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6 相關院校:新疆農業(yè)大學
2018年新疆農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安排
為做好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指導思想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考察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和科研潛力,綜合考慮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初試和復試成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取舍。
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蔣平安
副組長:謝樹青 張小楠
成 員:張巨松 閆敏 石書兵 唐新軍 郭俊先 張博 王子榮
艾力·斯木吐拉 楊開倫 姚剛 潘存德 楊俊孝 劉維忠
張?zhí)t 蒲春玲 杜光明 譚敦炎
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全校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復試工作,審批錄取方案,解決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辦公室主任:張巨松
成員:陳建 郭璇
(二)學校成立復試錄取督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英
副組長:閆敏、張巨松
成 員:紀檢監(jiān)察室工作人員、研究生教育督導專家、研究生處工作人員
研究生復試、錄取涉及考生切身利益,要秉承公平、公正、嚴肅、有序的理念,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校紀檢監(jiān)察室負責監(jiān)察,受理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申訴和舉報。
申訴受理部門:研究生處
受理電話:0991-8762140,8762956
舉報受理部門:紀檢監(jiān)察室
監(jiān)督電話:0991-8762099
紀檢電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18年碩士復試錄取申訴”字樣)
(三)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院院長擔任組長(生物學科由學科點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對本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組建復試專家組,制定本學院的《復試工作細則》,按招生簡章要求組織復試階段的命題,做好調劑宣傳和復試錄取工作。
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復試前,學院要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四)組建復試專家組
復試專家組應按一級學科組建,至少有5位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并且指導過或正在指導碩士研究生的教師組成,組長應由學科負責人擔任。復試專家組在本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指導下負責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做出是否錄取的決定。
復試專家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實施程序等,專家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根據考生復試的情況,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出評分。
復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復試于3月28日至4月20日間進行,具體復試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合理安排。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時間,由MPA教育中心根據考生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但須在4月20日前結束。
各學院務必于復試前3天將《復試工作安排表》(附件1)、《復試工作細則》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復試工作細則》須經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組討論后形成。
《復試工作細則》應包含組織領導機構、復試分數線、復試時間地點安排、資格審查項目、復試主要內容、復試流程、成績計算辦法、招生計劃、錄取原則、公示方式、申訴渠道以及其他關系學生切身利益的事項。
組織多批次復試的學院,每次復試結束后都要及時向研招辦報送擬錄取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擬錄取名單須按復試總成績排序,其他復試材料學院暫時保存,復試結束后一并報送,4月23日前應將所有復試材料報送研招辦。
(二)資格審查
各學院在復試期間須對考生的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報考新疆農業(yè)大學研究生政審表;
2.核查考生身份,查看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復印件一份;
3.核查畢業(yè)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留存復印件一份;
4.學信網生成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6.調劑考生成績是否達到對應專業(yè)的B類考生分數線,報考專業(yè)、初始科目是否符合調劑要求。
7.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歷屆考生還須提供社保證明及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復試主要內容
1.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
各專業(yè)均需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進行測試,測試安排在面試中進行,確需進行單獨測試的,各學院要將測試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須在復試細則中明確。
2.筆試或實踐(實驗)能力測試
各學院按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考試,考試形式由學院根據學科需要,可采取閉卷或開卷的形式。復試答卷各學院要立卷存檔3年。如有需要,學院可另行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yè)考生除復試課程外,須按照招生專業(yè)目錄規(guī)定,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可采取閉卷或開卷的形式,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3.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碩)、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還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具體考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確定。
4.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各學院復試專家組負責實施,基本要求如下:
(1)同一學院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
(2)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要在復試情況表上進行記錄;
(3)綜合面試以口試形式為主,可以輔以簡要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外語應用水平、分析問題的能力、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心理承受能力測試等。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考生體檢
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在新疆農業(yè)大學校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在3月28日-4月20日每周一、三、五進行(周一上午10:00-11:00,周三、周五上午9:30-11:00)。體檢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不按時體檢的視為放棄錄取或候補錄取資格。
學院將《新疆農業(yè)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表》(附件3)印發(fā)給考生,并注意:①照片處須加蓋學院公章;②提醒學生空腹、按時體檢;③主動與校醫(yī)院聯(lián)系詢問考生體檢情況;④及時取回已填寫意見的體檢表(須有體檢意見和公章)。
復試專家組認為有必要的,可再次進行復試,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筆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70%。加試課程成績?yōu)閱为毧己隧椖浚挥嬋霃驮嚦煽儭?/p>
2.總成績=(初試成績÷4)×60%+復試成績×40%。
各學院、學科另有計算辦法的,需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在復試細則中明確。
(五)其他要求
1.復試工作必須全程錄像,保留1年。
2.復試要有復試提綱,并在復試情況表上做好記錄。
3.各學院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guī)定,組織命題,試題及其答案,應妥善保管。
4.各學院(學科)只對合格生源進行復試,不進行破格復試。
5.我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共有4個調劑名額,相關分數要求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發(fā)布。
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我校指工學照顧專業(yè)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yè)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yè)。
7.我校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調劑。
8.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9.達到學校劃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招生計劃及錄取
各學院按照核準后的招生計劃(另發(fā)),按類別使用招生計劃。全日制學術型學位、全日制專業(yè)學位、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的招生計劃之間,不允許調劑使用;學院可在各類型的招生計劃總數不變的情況下,調整使用各專業(yè)計劃。復試錄取總人數(含推免生)不得超出各類別的計劃數。
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1,不超過2:1。
以下情況不予錄。
1.政審不合格;
2.外語成績未達到學院(或學科)要求的;
3.復試成績不合格(即筆試或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
4.跨專業(yè)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分數在60分以下)者;
5.體檢不合格者;
6.其他復試專家組認為不適宜錄取者。
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
各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繼續(xù)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要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
(一)招生計劃、《復試工作細則》(辦法等)應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未公布的錄取規(guī)定無效;未按要求公布復試工作細則,提前組織復試的,復試結果不予認可。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公示。對進入復試的一志愿考生信息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公示,包含考號、姓名、各科成績、享受加分情況等。
(三)復試結果公示。復試結果要及時在本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要進行說明。(每批次復試完畢后由學院在本院網站公示,同時將此名單報研招辦備案)。
公示內容公布后不允許更改,如有變動應另行公示。
學校匯總全校數據后,將擬錄取名單等公示信息在研究生處網站再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10天。同時將公示內容上報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未經學校公示的錄取信息無效。
考生對復試或公示結果有異議的應向學院或學校研招部門咨詢,對咨詢結果不滿意的可向研究生處或校紀檢監(jiān)察室申訴、舉報。我校將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其他
嚴禁各學院向考生收取各類保證金。
附件:
1.新疆農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表
2.新疆農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
3.新疆農業(yè)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表
(20180323)2018年新疆農業(yè)大學復試錄取工作辦法.rar
新疆農業(yè)大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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