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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北研究院 2018-07-10 相關院校:中國科學院西北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研究院
為切實做好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根據(jù)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程。
一、工作原則
1.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3.按照教育部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復試規(guī)定,實行差額復試。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中國科學院西北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研究院(簡稱西北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工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2.復試要求、評分標準和辦法,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后,在復試中嚴格執(zhí)行。
3.研究生部負責復試組織工作并對參加復試的教師進行招生相關政策規(guī)章的培訓,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安排
詳見《西北研究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通知》。
四、復試資格審核
考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報到時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所在高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
2.往屆生,報到時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
3.在職考生還須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開具的同意參加復試證明,要求注明“同意報考定向或非定向”培養(yǎng)。
五、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A4紙上)。
2.本科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原件(學校蓋章)。往屆考生可提供成績單復印件,但須加蓋現(xiàn)單位檔案保管部門公章。
3.應屆考生提交學籍證明原件;往屆考生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復印在一張A4
紙的正反面);在職考生還須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復印件,個人簡歷及自述中填寫的各種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其它有參考價值的材料。(要求雙面打。
5.“碩士學位研究生報考個人簡歷及自述”、“碩士政治審查表”(http://edu.nieer.cas.cn/xzzx/下載中心),簡歷及自述表要求雙面打印,可電腦打印或手寫填寫,簽字處須本人簽字。
6.“復試考生基本情況表”(電子版)于3月23日之前同確認參加復試信息發(fā)送至yjsh@lzb.ac.cn。
7.提交少于5分鐘的復試PPT,內容可包括個人簡介、畢業(yè)設計、讀研設想等。
六、復試形式及內容
1.復試形式
復試采取綜合面試方式,每位考生面試時間20分鐘。主要以考生報考專業(yè)方向成立多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相關研究方向的專家組成,設組長和記錄秘書各1名,負責本組專業(yè)復試有關事宜。
2.復試內容
復試重點考察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生本科學習及對報考專業(yè)方向的了解情況?疾炜忌C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情況。外語主要考核考生的聽、說及翻譯能力。
3.體檢
所有參加我單位復試考生均須進行體檢,在體檢中發(fā)現(xiàn)有舞弊或由他人替檢的情況,一律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2010]2號)的精神執(zhí)行。
七、錄取成績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英語占30%、綜合素質占30%、專業(yè)知識占40%。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不予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調劑
1.我單位調劑需求詳見“西北研究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
2.報考我單位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績達到教育部分數(shù)線基本要求,未被我單位擬錄取的考生請自行聯(lián)系調劑單位。
考生確定調劑單位后,請將接收單位開具的《調劑接收函》(加蓋招生部門公章)郵寄至西北研究院研究生部,或將掃描件發(fā)至yjsh@lzb.ac.cn?忌救隧氃凇墩{劑接收函》上注明:“本人自愿調劑至××大學(或××研究所),同意將初試試卷寄出”并簽署本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
九、其它
1.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
2.擬錄取名單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我單位網(wǎng)頁進行公示。
3.如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訴,受理投訴和申訴的時限為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限內,過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門為西北研究院紀委,電話:0931-4967558。
研究生部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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