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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10 相關院校:南京大學
為保證碩士生(包括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素質,既維護考生權益,又維護學校聲譽,根據教育部及南京大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系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目的
復試將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考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含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等),旨在結合我系學科特色和專業(yè)特點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chuàng)造力。堅持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使復試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經濟、科學、有效。
二、管理機構及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原則,負責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單的審定、復試基本要求和復試辦法的制定及特殊問題的處理,統一協調全校的復試工作。
2、我系的復試工作由我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按復試專業(yè)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5名以上在職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外語聽說能力強的老師不少于1名。
招生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并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工作行為。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親屬報考。
復試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專業(yè)課考試(含筆試、上機考試和面試)的命題、制定評分標準、考試和閱卷工作、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制定評分標準、考試和閱卷工作;
(2)負責制訂本專業(yè)的外語聽力和口試的實施方案,組織外語聽力和口試的測試工作;
(3)按《研究生復試情況表》要求作好詳細記錄,審核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4)復試小組成員采取現場獨立評分。
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試題命制、分裝、評卷、核分、登分等環(huán)節(jié))、抽題、分組、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我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系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三、復試人選
復試人數一般為擬錄取人數(即招生規(guī)模,包括計劃內與計劃外人數)的12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是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初試科目改革試點的學科,因此可以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酌情擴大復試比例。
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分數線(含單科及總分要求)及《南京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的有關說明,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確定復試人選。
四、復試內容與程序
1、復試內容
復試分專業(yè)課程筆試、上機考試和面試三個環(huán)節(jié)。
專業(yè)課程筆試的考試科目為:編譯原理、離散數學。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編譯原理70分,離散數學80分?荚嚂r間為3小時,考試形式是閉卷。
上機考試考察考生的計算機編程能力,采用C++編程語言,滿分為5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
面試包括綜合口試、外語聽說測試以及必要的科研技能測試等,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所有復試成績之和滿分為300分。將復試成績計入總分重新排序,確定錄取與否、計劃內外。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yè)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yè)生)除參加復試外,還須加試(計算方法+數據庫)。須由考生在復試審查時提出加試申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有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90分者,不予錄取。
2、復試程序
(1)資格審查
考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資格審查。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原件備查)、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原件備查)、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2)復試
資格合格者,可參加復試。
(3)體檢
考生在指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體檢表到南京大學醫(yī)院體檢。
五、其他
1、面試不合格者(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錄取。
2、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包括工齡不符的考生;學歷不符的考生;沒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相關的研究論文,而報考學術性研究生的同等學力考生等)不得進行復試。
3、復試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含復試名次排序)和《南京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表》一同交研究生院,并于一周內在我系主頁(http://cs.nju.edu.cn)上公布,不再通知個人。對于復試不合格或復試合格但因名額限制不能錄取的考生,將會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4、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及所需各項手續(xù)完備后,將在6月上旬發(fā)通知書,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南京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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