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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16 相關院校:福建工程學院
為了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與公正,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學質量,現(xiàn)根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及福建工程學院有關文件精神,制訂我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具體如下:
一、復試對象
(一)統(tǒng)考生(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類復試基本分數(shù)要求)。
(二)調劑生(在研招網上確認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
二、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至少5名本專業(yè)辦事公正、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高級職稱教師組成(其中碩士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
2、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
2、復試方式為面試。
3、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課測試70分,綜合素質測試20分,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10分(其中外語聽力4分,外語口語2分,專業(yè)外語4分)。
4、專業(yè)課測試按照《福建工程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可登陸我校研究生處主頁查詢)上公布的內容進行。具體如下:
院系所、專業(yè)、研究方向、科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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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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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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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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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土木工程
01巖土與地下工程
02橋梁與隧道工程
03結構工程與防災減災
04現(xiàn)代施工技術與信息化
05暖通燃氣與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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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專業(yè)綜合(專業(yè)課著重1門,土力學或混凝土結構或流體力學,可任選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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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力學:1、《土力學》第3版,東南大學、浙江大學、湖南大學等四校合編,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2010年;2、《土力學》第2版,李鏡培等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混凝土結構:1、《混凝土結構設計》第4版,沈蒲生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2、《混凝土結構基本原理》第4版,沈蒲生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流體力學:《流體力學》第1版,徐正坦編,化學工業(yè)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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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程序
1、學院在校研究生處招生網上公布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名單和具體的復試、錄取工作進程安排,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來校參加復試。錯過復試時間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持相關材料到學院學科辦公室(思源樓4樓)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報到時間和地點將在校研究生處招生網上公布。
資格審查文件包括:
(1)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帶學生證)及各一張復印件(復印件要注明“系原件復印件+本人簽名”);
(2)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通過在線驗證打印此備案表或驗證報告,無法在線驗證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所在大學或檔案所在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準考證;
(5)身份證原件及一張復印件(印件要注明“系原件復印件+本人簽名”);
(6)政審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所在學院的黨總支出具,在職人員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表格見附件);
(7)1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留在自己手上,不用交到學院,體檢時使用),以上材料考生都需親筆簽名確認真實性。
注意:考生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3、考生需參加體檢(體檢有關事宜登陸我校研究生處主頁查詢)。
4、面試每生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yè)課測試:復試時間和復試地點待定(報到時通知);
(2)綜合素質測試、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復試時間和復試地點待定(報到時通知);
(3)具體分組名單請在參加復試時留意學院、校研究生處網站和公告欄(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確定)。
5、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6、復試完畢,即統(tǒng)計計算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并于復試后3天內在我校研究生處招生網站、學院網站和公告欄上公布。
7、入學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記,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按百分比填寫(初試和復試權重各為0.5):
入學考試總成績 =(初試成績÷5)×50% +(復試成績)×50%
五、錄取程序
1、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完畢,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并依據招生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確定擬錄取人選后,則錄取工作結束,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送校研究生處(注:考生可在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處招生網站上查詢)。
六、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與復議
1、復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2、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學院總支紀檢委員負責本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復試監(jiān)督工作。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4、實行復議制度。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考生若對復試錄取過程有異議,可申請復議。
福建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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