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通知
一、復試工作日程
時間
|
工作內容
|
地點電話
|
4月5日
上午9:00—11:30
|
1、考生報到復試資格審查
2、校附屬醫(yī)院辦理體檢手續(xù),體檢費由醫(yī)院按規(guī)定收取,填寫體檢表須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張
|
報到地點:實驗樓八樓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0898-65883235
|
4月6日
早上7:30~8:30
|
體檢需空腹(早上7:30~8:30)抽血
|
校附屬醫(yī)院
|
4月 6 日
下午15:00—17:00
|
筆試
|
田家炳教育書院
201教室
|
4月7日
上午8:00—12:00
|
面試(外語應用能力測試)
|
實驗樓八樓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會議室
|
4月7日
下午14:30—17:30
|
專業(yè)面試
|
實驗樓八樓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會議室
|
復試時未按時報到者,做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處理,請勿自誤。
二、復試比例及復試資格
(一)復試比例
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為了提高復試的有效性,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差額比例按照120%左右掌握。
(二)復試資格
1、我院以教育部劃訂的《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確定復試資格的依據。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生均具有復試資格,具體名單參見我校研究生處網頁研招辦頁面公告。
3、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調劑復試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調劑我院,經審核同意接受調劑申請,且完成調劑程序者,獲得我院調劑復試資格。調劑復試名單也將由學校研究生處網頁研招辦頁面進行公告。
調劑要求見研招辦頁面:海南師范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
4、復試報到時須提交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四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干課程的進修學習證明和成績單者(教務部門蓋章)。
5、復試報到時,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可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通過弄虛作假獲取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三)復試資格審查及復試須知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接受報考及復試資格審查。
請考生認真閱讀,《海南師范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考生須知》準備各項審核材料。
三、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我院要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及辦學特色制定復試內容。主要要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同時還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察。對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選拔,更加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
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專業(yè)素質
(1)考察考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yè)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應用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含政審),并對考生的專業(yè)思想和治學態(tài)度進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心理健康測評;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
(4)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三)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四、復試方式及環(huán)節(jié)
復試包括考生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含外語應用能力考核)、體檢和思想品德考核幾個環(huán)節(jié)。此外,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2科加試。
(一)筆試
1、專業(yè)課考試(考試科目參看招生簡章),以測試學生專業(yè)素質和專業(yè)能力。
2、對同等學力考生還要加試2門科目(參看招生簡章)。加試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科目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以錄取。
(二)綜合面試
1、綜合面試進行量化評分,滿分共100分(含外語應用能力測試)。
2、每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面試時,由復試工作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后取平均分。
4、面試全過程進行紀錄。
(三)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查考生聽、說、譯方面的能力。具體參照《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復試英語應用能力測試實施辦法》執(zhí)行。
(四)體檢
體檢根據我院日程安排進行。
(五)思想品德鑒定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同時考生誠信狀況,也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通過考生所在單位的填寫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考生誠信狀況,有針對性的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審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學校認為需要進一步考查時,可以對考生再次復試(含筆試)。
五、復試成績的合成
(一)復試總成績
1、復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由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按比例合成。
2、復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總分100)×50%+面試成績(總分100)×50%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作為錄取參考,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六、錄取
(一)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擬錄取名單,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先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合格生源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再從調劑復試合格生源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不予錄取情況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錄取名次,不予錄。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或一門以上低于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
5、弄虛作假取得報考資格,以復試過程作弊,包括體檢作弊、考試作弊者;
6、多次參加復試,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擬錄取名單者。
(三)錄取類別
1、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擬錄取為單位定向的碩士生須與用人單位和簽訂有《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復試時提交)。
2、所有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3、考生與考生單位因報考研究生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檔案調取、協議簽訂問題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其他
其他事項參照教育部有關文件以及《海南師范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等文件執(zhí)行。
咨詢及申訴渠道電話:0898-65883235
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范大學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571158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