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lián)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以牟利為目的,在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碩士研究生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并提供考試答案。近日,銅陵首例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案件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終結。
據(jù)了解,2015年5月至10月,被告人熊某開辦“2016年MBA考研包過”培訓班,通過承諾考試“包過”、“不過全額退款”的方式向社會招收了20余名考生,并收取每名考生二萬五千元或三萬五千元不等的“輔導費”。期間,被告人熊某分別與被告人彭某和在逃嫌疑人梁某某約定,以包過一個學生一萬二千元或一萬六千元不等的費用,由彭某、梁某某分別給招收的考生提供考試作弊器材,并進行作弊器材的使用培訓。2015年11月底左右,被告人熊某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出臺,感到使用器材設備進行作弊風險太大,遂想取消使用器材和設備進行作弊的方式。梁某某不愿退款,承諾能給被告人熊某提供考前答案,并保證答案的準確率。
2015年12月26日開考當天凌晨3時許,梁某某電話通知被告人熊某接收答案,并通過郵箱將2016年MBA研究生考試綜合類和英語(二)的答案圖片提供給被告人熊某。熊某接收后,將答案圖片用隨身攜帶的打印機打印制作成小卡片,分發(fā)給20名考生,告知考生此即為考前答案,抓緊記背。當日7時許,被告人彭某要求看程某某手機里的答案圖片并且用自己手機拍照于當日上午將該答案圖片通過微信發(fā)送郵箱和密碼的形式提供給了曾在考前向其索要研究生考試答案的被告人鄭某某,鄭某某獲得答案圖片后,將答案手抄并再次拍照,然后通過QQ于中午11時許將當日下午開考的英語(二)的答案圖片提供給了被告人劉某某及邱某某等人,被告人劉某某隨即又通過QQ將該答案圖片轉發(fā)給被告人張某某,被告人張某某于當日中午12時30分許,用手機將該答案圖片發(fā)送至銅陵、池州區(qū)域一家考研機構的QQ工作通知群內,提供給考生。兩個通知群內共有考生864人。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以牟利為目的,在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碩士研究生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并提供考試答案,被告人程某某在熊某組織考試作弊提供考試答案過程中起幫助作用;被告人程某某、彭某、鄭某某、劉某某、張某某獲取研究生考試答案后又分別提供給其他人員及考生,各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分獲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刑罰。一審宣判后,被告人熊某和彭某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wǎng)”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wǎng)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從本網(wǎng)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wǎng)”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lián)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lián)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wǎng)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lián)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