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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央視新聞頻道報道,個別培訓機構在2014年MBA招生考試中,通過考前發(fā)放無線電作弊器材、考中傳送考試答案等方式組織考生在哈爾濱理工大學考點進行作弊。對這一事件,教育部高度重視,立即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請工商管理部門對有關培訓機構進行調(diào)查,要求黑龍江省教育部門對相關考點、招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調(diào)查。教育部已派工作組赴黑龍江督辦查處工作。
教育部表示,對此事涉及的教育系統(tǒng)機構和人員,一律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作弊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取消本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并視情況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相關處分記入誠信檔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部重申,對于破壞考試秩序、組織團伙作弊等違法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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