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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忱歡迎廣大考生報考長江大學碩士研究生!
根據(jù)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4]13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4〕33號)精神,為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日期及時間由教育部統(tǒng)一規(guī)定,2015年初試日期為12月27日至28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各科均為3小時,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于12月29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二、考試地點
長江大學東校區(qū)12號、13號、14號教學樓,考生于12月26日在長江大學東校區(qū)13號教學樓前查看考場。
三、考場建設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代表國家意志?忌趫罂歼^程中,應自覺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長江大學考點今年將加強對使用通訊工具等高科技作弊的打擊,請所有考生誠信應考,不要鋌而走險。如有違法、違規(guī)、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33號令)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何過程,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1、所有考場安裝全頻段無線信號屏蔽器和手機屏蔽儀;所有考場配備監(jiān)考大師,準確定位探測無線耳機等接收設備,配備數(shù)字無線數(shù)字傳擾斷儀,擾探測手表、橡皮、書寫筆等無線接收器。
2、所有考場增加一名監(jiān)考教師,其中一名監(jiān)考教師配備能定位的監(jiān)考大師,準確定位無線耳機、橡皮擦等無線信號接收器。
3、同公安部門和無線電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利用無線通訊干擾車對考場周邊異常無線信號進行監(jiān)控,對周圍可疑無線電發(fā)射設備進行排查,重點打擊利用通訊工具等作弊團伙。
4、所有考場配備電子鐘,并統(tǒng)一定制文具?忌M考場只能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一律不準攜帶文具和計時工具進入考場,文具實行“統(tǒng)一購置、有償使用、用后歸己”的原則。文具供考生在考試期間使用,最后一科考試結束后由考生帶走。
5、全部實行標準化考場,并與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聯(lián)網(wǎng),考場實行全程監(jiān)控,考場錄像在考試后進行回放排查。
6、每場考試實行考場“違紀公告”,對考試中違紀學生現(xiàn)場張榜公布。
7、所有考生經(jīng)金屬探測儀安檢后方可進入考場。
8、所有考生入場實行刷第二代身份證進考場,沒有第二代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入場考試。
特別提醒:
沒有驗證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區(qū),并迅速驗證進入考場;
因考生到達考區(qū)太遲或達到考區(qū)后不迅速驗證而影響進場考試的,一律由考生自己負責。
9、考點舉報電話,0716-8060993,0716-8060564,
舉報郵箱:cjdxyanzhaoban@163.com
如果發(fā)現(xiàn)任何組織或個人有違紀舞弊行為(或苗頭),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或發(fā)送郵件,考點將認真查處。
真誠希望各位考生誠信應考!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發(fā)揮正常水平!考出理想成績!
附件: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生入場安檢注意事項
各位考生:
為確保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的安全、平穩(wěn)、順利進行,我省將使用金屬探測器對所有入場考生進行安全檢查,請考生入場時注意以下事項:
1.安檢的目的,一是防止有人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考場,確保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安全,確?紙霭踩,確?荚嚢踩;二是防止有人將作弊工具帶入考場,確?荚嚬焦。安檢的目標為各類違規(guī)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槍支等危險、違禁物品;無線電通訊工具(如:手機、微型電腦、微型耳麥;偽裝成計時工具、手鐲、項鏈、皮帶扣、紐扣等配飾類或橡皮擦、錢包等形式的無線電發(fā)射、接收裝置及附件);手鐲、項鏈、紐扣等形式的拍攝、掃描設備;電子儲存設備;其他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帶文具等。
2.考生應主動配合安檢。接受安檢前,應按照監(jiān)考員的指令,主動將攜帶的違規(guī)物品放到考場專設的“考生物品存放處”。安檢過程中如有報警聲響起,應出示相關物品并進行解釋。如因上廁所等特殊情況出考場后返回考場,應再次接受安檢。
3.凡阻擾、拒絕檢查,或故意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當科考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主動將所攜帶的違規(guī)物品主動放置于“考點物品存放處”,安檢時被檢查出帶有違規(guī)物品的,一律按照教育部33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當科考試資格;開考后再被檢查出攜帶有違規(guī)物品的,一律按作弊處理,取消當次各科考試資格,下一年度不準報考。
長江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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